糖心vlog app安装:糖心vlog小桃-演唱会退票难困局何解?专家:可借鉴航空铁路等成熟行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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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一则“演唱会前夕亲人离世,平台拒退门票”的消息登上热搜榜,引发网友热议。据公开报道,有陕西西安消费者投诉,他于2024年10月购买了11月3日凤凰传奇“吉祥如意”2024巡回演唱会咸阳站门票,却在演出前一日凌晨遭遇祖母离世。尽管他向某平台提交了死亡医学证明和火化证明,平台仍以“购票页已标注不支持退换”为由拒绝退款。

目前,该平台官方暂无回应。其客服表示,买票后若观演人离世,家属可提供带有盖章的死亡/火化证明、双方关系证明等能够佐证退票原因的凭证。提供凭证后是否可以成功退票,以最终反馈结果为准。

这并非孤例。演唱会门票“退票难、退票贵”的问题,近年来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此前发布的《文娱演出市场消费投诉专项问题分析报告》就曾明确指出该问题尤为突出。

演唱会退票难困局何解?《法治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退票难退票贵频现

记者梳理发现,演唱会退票难事件已多次发生。

消费保平台近期接到了关于“看东方·芭莎之夜”活动的集体投诉。多名消费者反映,今年6月28日活动当天遭遇高温暴雨极端天气,现场管理混乱、物资匮乏,导致部分观众出现呕吐、昏迷、抽搐等严重中暑症状,被迫提前离场。当他们要求票务平台和主办方退票时,却遭到拒绝,平台甚至要求必须出示120中暑诊断凭证。有消费者提供了现场中暑照片或医院诊断证明,但依然被以“无120记录”或“无法保证结果”等理由拒绝退款或拖延处理。

据消费保平台统计,2025年上半年主要票务平台的投诉中,大麦网以13063件高居榜首,但解决率仅为3.61%,猫眼、淘票票、票星球等平台投诉量也居高不下。在票务平台的各类投诉中,“退改问题”占比高达49.8%,远超“霸王条款”“售后服务欠缺”和“虚假宣传”等问题,成为“重灾区”。

黑猫投诉平台上,记者以“演唱会+退票”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发现,截至目前,投诉已超过4.2万条。消费者反映的退票障碍五花八门:因列车停运、台风、意外骨折、家人生病等无法到场,但平台多以购票时标注的“不可退款”为由拒绝申请。即使是允许退票的情况,高额手续费或在演出前很久就关闭退票通道的规定也令消费者难以接受。

退票困境还延伸至二次开售环节。例如,某乐队成都站演唱会,其二次开售时间远在免费退票时段之后,甚至部分三开售票已完全停止退票。这意味着二次购票的消费者,退票至少需承担30%的手续费,三开购票则完全丧失退票权。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析指出,在强实名制下门票无法转让,购买回流票的消费者支付了同等价格,却未享受同等的退票权利。当消费者因突发情况无法观演时,平台常以门票“稀缺性、时效性”为由拒绝退票,加重了消费者负担。

屡遭平台拒绝退票

面对消费者合情合理却屡遭拒绝的退票诉求,法律专家进行了深入剖析。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叶刚解释,演唱会门票合同属于服务类合同,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平台自行承诺的阶梯退费规则(如“距离演出3日前可退但需手续费”)具有约束力,但消费者要求全额退款,本质是主张解除合同。

“关键在于是否构成‘不可抗力’。根据民法典,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王叶刚认为,像“祖母离世”这样的事件,对演唱会这类具有强烈情感因素的合同而言,可能导致当事人放松、愉悦的目的无法实现,应当认定为不可抗力。消费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平台不得通过格式条款排除此权利。

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妍指出,民法典规定的不可抗力需满足“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三要件,通常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具有社会性的客观事件。严格来说,“亲人身故”属于特定个体的家庭内部突发事件,不完全符合不可抗力的“普遍社会性”特征,但此类事件在人文情感层面具有强烈正当性。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基于公序良俗、人文道德乃至情势变更原则,支持消费者在此类情况下的退款诉求。

为何退票难退票贵现象频频出现?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翔指出,这背后交织着法律、行业规则与监管的多重困境。法律上,演出票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例外、亲属去世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均存在争议,平台常以“票品无直接人身属性”为由拒绝适用不可抗力,消费者维权困难。行业层面,为打击“黄牛”推行的强实名制,使消费者无法自行转票止损,只能依赖平台通道。同时,平台作为主办方的代理,其收益往往与售票额挂钩,退票直接影响其利益,导致动力不足。

“监管方面,消费者投诉常陷入‘平台拒绝—监管协调—主办方推诿’的循环,监管部门缺乏强制执行力。此外,演出票务行业缺乏统一的退改签规范,规则制定权掌握在平台和主办方手中,与已建立成熟阶梯退费机制的航空、铁路等行业形成鲜明对比。消费者还面临信息不对称,平台常以‘无法联系主办方’为由拖延处理。”胡翔说。

针对平台普遍要求退票必须在“服务开始前”的规定,比如临登机前或演出开场前,胡翔认为这并不完全合理。他指出,该规定未考虑消费者可能遇到的突发状况,如临行前身体不适、观演途中生病等,缺乏灵活性,将风险全部转嫁消费者,违背了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胡翔建议,对于服务开始后因特殊原因(非商家责任)退出的,平台应扣除已发生的合理成本,比如场馆费、艺人报酬比例等,退还剩余票款;若因商家责任,比如设备故障、演出内容违规等,导致服务无法继续,消费者应享全额退款权。

退票机制亟待优化

如何破解困局?受访专家一致认为,可借鉴航空、铁路等成熟行业的退票机制。

胡翔建议,售票平台应构建更完善的退票体系。在时间维度上,可参考铁路部门的阶梯规则:设置购票后短暂的免费“冷静期”,比如24或48小时;之后根据距离演出的天数,阶梯式收取手续费,比如7天以上收10%至20%,3至7天收30%至40%,3天内或不再受理,或收取50%及以上高手续费;并在演出前3天关闭线上退票通道,仅保留线下紧急处理渠道。

“对于全额退票的情形,需明确范围和严格审核标准:因突发疾病退票需提供明确标注‘不适宜观演”的医院证明;近亲属身故需提供火化证明和亲属关系公证(限定近亲属范围);因疫情、自然灾害等公共事件无法观演的,凭政府公告即可无条件退款;因演出取消、延期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如座位遮挡、宣传不符,消费者应享退款权。”胡翔说。

技术赋能也被视为提升效率的关键。

胡翔建议引入区块链技术实现票务可追溯与合规转赠,允许消费者在演出前一定期限如30天内通过平台转售门票(平台可收取小额手续费),既减轻退票压力又抑制“黄牛”。同时,搭建智能审核系统处理证明材料,复杂案例人工复核时限设定为48小时,并建立独立申诉通道。

“监管与行业协同是保障。相关部门应将合理的退票方案纳入演出审批前置条件,并牵头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明确手续费上限和退票截止时间。加强平台与医疗、公安系统的数据互通,可高效核验医疗证明和亲属关系,大幅缩短审核时效,提升消费者体验。”胡翔说。

王叶刚强调,平台必须尽到“显著提示”退改规则的义务,如在购票页面以加粗、弹窗等方式明确告知条件,杜绝隐蔽条款。审核过程也应透明化,收到材料后尽快(如24小时内)反馈结果,若拒绝退票申请,必须详细说明理由。